藥用玻璃瓶標準是藥包材標準體系的一個重要分支。由于藥用玻璃瓶要直接接觸藥品,有的還要進行較長時間的藥品貯存,藥用玻璃瓶的質量直接關系著藥品的質量,涉及人身的健康和安全。所以藥用玻璃瓶標準具有特殊、嚴格的要求,歸納起來有以下特點: 較為系統、全面,增強了產品標準的選擇性,克服了標準對產品的滯后性
新標準確定的同一種產品根據不同的材質制定不同標準的原則,極大地拓展了標準覆蓋的范圍,增強了各類新藥特藥對不同玻璃材質、不同性能產品的適用性和選擇性,改變了一般產品標準中標準對于產品發展的相對滯后。
例如,新標準覆蓋的8 種藥用玻璃瓶產品中,每一種產品的標準都按材質、性能分為3 類,第一類為硼硅玻璃,第二類為低硼硅玻璃,第三類為鈉鈣玻璃。雖然某一類材質的某一種產品還沒有生產,但是該類產品的標準已經出臺,解決了通常產品生產出來再制定標準的滯后問題。各類不同檔次、不同性能、不同用途和劑型的藥品對各類不同材質的產品及標準,具有更靈活、更大的選擇空間。
明確了硼硅玻璃和低硼硅玻璃的定義國際標準ISO 4802. 1 - 1988《玻璃器皿、玻璃容器內表面的耐水性第1 部分:用滴定法進行測定和分級》將硼硅玻璃(包括中性玻璃)定義為含三氧化二硼(B-2O-3) 5~13 %(m/ m)的玻璃,但是1997 年發布的ISO 12775《正常大規模生產的玻璃成份分類及其試驗方法》中定義硼硅玻璃(包括中性玻璃) 含三氧化二硼(B-2O-3) 大于8 %(m/ m)。按照1997 年國際標準對玻璃分類原則,中國藥用玻璃瓶行業多年來廣泛應用的B-2O-3 6 %(m/ m) 左右的玻璃材質不應稱為硼硅玻璃或中性玻璃。試驗證明,這類材質的玻璃顆粒法耐水性和內表面耐水性試驗有的是達不到1 級和HC1 級的,或者是介于1 級和2 級的邊緣。實踐也證明,這類玻璃在使用中有的會出現中性不合格或脫片現象,但這類玻璃在中國已生產使用多年,新標準保留了這種材質的玻璃并規定其B-2O-3 的含量應符合5 - 8 %(m/ m) 的要求,明確定義了這類玻璃不能稱為硼硅玻璃(或中性玻璃) ,而將其命名為低硼硅玻璃。
極采用ISO 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新標準全面參照了ISO 標準及美國、德國、日本等先進國家的工業標準和藥典,并結合中國藥用玻璃瓶工業的實際,從玻璃類型和玻璃材質兩方面達到了與國際標準的接軌。 玻璃材質類型:新標準中共有4 種玻璃類型,其中硼硅玻璃2 種,包括3. 3 硼硅玻璃[α=(3. 3 ±0. 1) ×10 (- 6) K(- 1) ]和5. 0 中性玻璃[α= (4~5) ×10 (- 6) K(- 1) ],低硼硅玻璃[α= (6. 2~7. 5) ×10 (- 6) K(- 1) ]1 種,鈉鈣玻璃[α= (7. 6~9. 0) ×10 (- 6) K(- 1) ]l 種,所以按材質分共有4 種玻璃類型。 由于鈉鈣玻璃在實際生產與應用中包括大量的經過中性化表面處理的一種,所以按產品又分為5 種。上述4 種玻璃類型和5 種玻璃產品包括了國際標準、美國藥典和中國特有的藥用玻璃瓶種類。另外,標準覆蓋的8 類產品中,只有安瓿制定了《硼硅玻璃安瓿》和《低硼硅玻璃安瓿》2 個標準,而《硼硅玻璃安瓿》標準中只有一種α= (4~5) ×10 (- 6) K(- 1) 的5. 0 硼硅玻璃而沒有α= (3. 3 ±0. 1) ×10 (- 6) K(- 1) 的3. 3 硼硅玻璃,主要是因為國際上也沒有這種產品,而且3. 3 硼硅玻璃的軟化點較高,造成安瓿裝藥封口時比較困難。實際上,國際標準只有一種5.0 的硼硅玻璃安瓶,而沒有3. 3 硼硅玻璃安瓿和鈉鈣玻璃安瓿。關于中國特有的低硼硅玻璃安瓿,在目前國內由于種種原因使5. 0 硼硅玻璃安瓿尚未形成大規模穩定生產的特定時期,只能作為一種過渡產品,最終還是要限用低硼硅玻璃安瓿,發展5. 0 硼硅玻璃安瓿,盡快實現與國際標準和產品的全面接軌。
玻璃材質性能:新標準中規定的熱膨脹系數α,3. 3 硼硅玻璃和5. 0 硼硅玻璃兩種類型完全與國際標準一致。低硼硅玻璃為中國特有的,國際標準沒有這類材質產品。鈉鈣玻璃ISO 規定為α= (8~10) ×10 (- 6) K(- 1),新標準規定為α= (7. 6~9. 0) ×10 (- 6) K(- 1),指標略嚴于國際標準。新標準中,3. 3 硼硅玻璃,5. 0 硼硅玻璃和鈉鈣玻璃在121 ℃顆粒法耐水性的材質化學性能均與國際標準相一致。另外,上述3 種玻璃類型中,對化學成分氧化硼(B-2O-3) 含量的規定也完全與國際標準接軌。 玻璃產品性能:新標準中規定的產品性能內表面耐水性、抗熱震性、耐內壓力的指標均與國際標準一致。內應力指標ISO 標準規定安瓿為50nm/ mm,其他產品為40nm/ mm,而新標準規定包括安瓿均為40nm/ mm,所以安瓿的內應力指標略高于ISO 標準。